新闻中心
/ NEWS
资讯详情
我市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淄价字【2015】24号
各区县物价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审计物价局,市公用事业局,各天然气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51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存量气和增量气销售价格并轨,最高销售价格为3.73元/立方米。
二、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4.68元/立方米调整为4.58元/立方米。
三、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和车用天然气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调整价格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车用天然气调整价格自2015年4月4日起执行。
淄博市物价局
2015年4月3日
上一篇:
燃气壁挂炉优势明显 环保节能还省钱
中石化将建世界最大煤制天然气基地
下一篇: